棒球的 INFIELD FLY 規則不是費城的朋友,至少不是後費城人自己碰上"INFIELD FLY"時被雙殺,我們檢討"INFIELD FLY"規則。一,定義:

內野高飛球(INFIELD FLY):無出局或一出局,跑壘員佔一壘、二壘,或滿壘的情況下,擊球員擊出一高飛球(平飛球及企圖觸擊而致成飛球者除外),內野手以普通守備行為即可接獲者。

 因內野高飛球係屬比賽進行中,跑壘員可冒險進壘,唯該飛球被接捕時,則視同普通高飛球,跑壘員須負「再觸原壘」的義務,否則有出局的危險。  雖經裁判員宣告為「內野高飛球」,但再成為界外球時則不屬於內野高飛球。

 

總之,有三個關鍵因素或條件必須滿足,以使內野高飛球規則(IFR)得以成立。所以這三個條件必須按順序滿足"INFIELD FLY"的規則引用,內野高飛球的宣判,由手指向上方,並喊出聲"INFIELD FLY! ” 或“ Infield Fly, If Fair !” 增加If Fair 是避免飛球形成界外球的問題,只要這三個標準條件已經都達到則宣判擊球員出局。

呼籲:必須滿足INFIELD FLY!規則引用標準

(1)無出局或一出局,跑壘員佔一壘、二壘,或滿壘的情況下

(2)擊球員擊出一高飛球(平飛球及企圖觸擊而致成飛球者除外) 

(3)內野手以普通守備行為即可接獲者。

 "INFIELD FLY"規則在過去的幾個賽季幾乎每年執行的,新的2016年賽季談到了將沒有什麼不同。這裡有兩play的證明作為費城人缺乏"INFIELD FLY"規則知識。

New York (PHI-NYM), 4/8/16:

一出局和跑壘員在壘一和二壘,費城人擊球員(Odubel Herrera)擊出飛球在投手丘附近,這裡大都會三壘手大衛·懷特(David Wright)試圖接住飛球,裁判保羅(Paul Nauert),已經注意到:(1)無出局或一出局,跑壘員佔一壘、二壘;(2)擊球員擊出一高飛球,和(3)游擊手賴特(Wright)有機會普通守備行為即可接獲,此時宣判“INFIELD FLY”(擊球員出局)但賴特(Wright)沒能接住球,這時球在地上賴特(Wright)撿起。賴特(Wright)把他的注意力轉向一壘,在那時費城人一壘跑壘員R1塞薩爾埃爾南德斯(Cesar Hernandez)離壘嘗試近二壘,就好像他是被迫進入封殺狀態一樣,一個簡短的夾殺之後,埃爾南德斯(Cesar Hernandez)被觸殺為第三出局。

 

Philadelphia (SD-PHI), 4/11/16: 

無人出局,滿壘,費城人擊球員 Darin Ruf 擊出高飛球到左外野,在教士隊游擊手 Alexei Ramirez 試圖接住此飛球。3B裁判 Will Little ,已經注意到:(1)無出局或一出局,跑壘員佔一壘、二壘,或滿壘的情況下(2)擊球員擊出一高飛球(3)游擊手Alexei Ramirez以普通守備行為即可接獲者。,因此被宣判為“INFIELD FLY”(擊球員出局)當球在空中並在其下來,對 Alexei Ramirez的方式。事實證明, Alexei Ramirez並沒有接住球,落在了地上。費城跑壘員R3  Cesar Hernandez (同以前一樣),已經回到三壘觸壘了在接球的情況下,跑回本壘得分,而R2 Odubel Herrera (也同以前一樣),是沒有看到三壘裁判的宣判或不知道“INFIELD FLY”規則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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